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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很想寫這個話題>女人一定要結婚才能生孩子嗎?

昨天是女人234的錄影時間,在化妝間親眼見到侯昌明做人處世的圓融及保護朋友的義氣。

他一進來的時候身後就跟了一大群人,我跟莎拉媽媽及櫻文都猜是記者,但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在訪問中聽到原來前一天一直宣稱自己單身的藝人從從(唐從聖)去侯家做客,在樓下被拍到帶著兩個女兒,今天的新聞就大肆報導了從從不負責任、白賊假單親、、、等等負面訊息,也翻出一樣單親的還有謝金燕、黃乙玲、李千娜...等女明星。

侯昌明說:"我相信從從可以自己處理好他的事情,也知道什麼該做及什麼不該做,如果他要去登記(結婚),我也樂意陪他們一起去".

看到今天的新聞,我想說:當大多數人都說從從不負責任時,有沒有想過其實是女方小青不願意結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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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人社會中,大部分的女人從小就被灌輸要相夫教子,要嫁雞隨雞嫁狗隨狗,要以夫家為重,就連母系社會的原住民都一樣是重男輕女,但是現代女性比男性的工作普遍要好,也更適合生存於現代以服務為主的社會體系中,傳統要靠勞力的父系社會已經漸漸被取代,為什麼這幾天看新聞看到連小S看起來這麼獨立的女人也陷入了被很多人同情的境地?

說到底,我覺得還是深植在華人女性的傳統價值中~

我想小S一定知道有很多人都在揣測她的幸福婚姻中有多少謊言,這12年來她跟許先生的婚姻遇到了多少次的打擊,但不管是老公摟著其他女人走出夜店還是麵包品牌欺騙消費者的風波,有哪一次不是她主動站出來滅火,每次站在風口浪尖上的都是小S,她的丈夫許先生就這麼置身事外看著自己的妻子為自己滅了十幾年的火,有句話說:在愛情裡誰先動心誰就輸了,在婚姻中誰更在乎就是弱者。真的,心疼小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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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寫過很多次的好友Lily,年輕時也是一朵花,跟男友在一起不小心懷孕,女方家長要求男方負責,於是帶球嫁了,而婚後面對不常在家的先生跟哭鬧的孩子,她無數次想要放棄這段婚姻,卻又在爸媽跟旁人的勸說下,為了孩子而隱忍著,多年來老公小三不斷,還曾經有女人抱著剛出生的小孩到家裡要逼她讓出女主人的位置,在多年的心力交瘁之後,Lily不甘願也得放手,不然讓孩子整天生活在烏煙瘴氣之中反而更加不利於孩子的成長。

有的女人為了孩子而結婚,有的女人為了錢而結婚,有的女人為了才華而結婚,不管是什麼原因,如果你在這段感情中失去了自己,丟失的可能會是整個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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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說說我另一個死黨黃美(化名),她從小家境富裕,大學時期就接觸家裡的建築事業,一畢業,老爸就讓她這個獨生女參與公司決策,年紀輕輕的她練就一身談判跟斡旋的好功夫,這點就連在服裝公司當老闆特助的我都自嘆弗如,25歲的時候,開始有阿姨姑姑要幫她相親介紹對象,黃美超級不爽,但經不住那些阿姨姑姑們的安排,黃美跟3個事業有成的男人吃過飯,每次散場的時候都來找我大吐苦水,說很多觀念想法根本都不合就算了,她最在乎的顏值也沒有,就連聊天都聊不到一塊去,這樣是要怎麼一起生活?

有一天,黃美說想到了一個方法,要我們三個死黨陪她去一個特別的地方,她原本就是我們這群的大姐,她決定的事情我們這幾個小蘿囉只能照做,結果,我們去了Friday(鴨店)。

黃美知道我們沒膽玩,就告訴經理要找最帥的來看看,當經理帶4個男人出現在我們面前的時候,我的媽呀!只能用"超級無敵霹靂養眼美男子"來形容,黃美用眼神詢問我們三個,我們三個一律搖頭,於是黃美只留下一個酷似阿湯哥的傢伙(花名就叫阿湯哥)。

黃美跟阿湯哥聊了一下,問他要不要出去看夜景,他答應,我們就離開那間店了。

阿湯哥成了被黃美包養的男人。住豪宅、開豪車、穿名牌,簡直不要太閃耀,契約一年。

三個月後,有一天黃美叫我們去她家,告訴我們她把剩下9個月的包養費一次給阿湯哥叫他走人,因為她的目的已經完成。

我們三個面面相覷不知道她葫蘆賣什麼藥,過一會兒,她從浴室拿了一根驗孕棒出來開心的說:"我懷孕了",而且他並不知道。

就這樣,三個月黃美就穿起了孕婦裝,告訴那些姑姑阿姨她已經懷孕了,叫他們不要再介紹對象。

這幾年小阿湯徹底長成了大人樣,有很多經紀公司想要簽他,但小阿湯只想幫媽媽把家裡的建築事業做大,非常有主見,根本無心朝演藝方向走。

結婚、找個男人嫁了這個觀念,在黃美這種能力超強的女人面前跟本不是一個選項,而生一個孩子除了是堵住三姑六婆的嘴之外,自己想要的就是一個非常有顏值的孩子,男女都好。

或許你會說,那是年輕時候,等年紀大一點就不是這樣想了,但,黃美跟我同年,現在有一個很疼她的伴侶,兩個人情投意合,互相鼓勵,沒有婚約束縛,日子過得愜意無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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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女人經濟獨立、精神又獨立,才有辦法活出自己想要的樣子,但我聽過有些女人的疑問很可愛,說如果沒有結婚,孩子的父親那一欄會是"父不詳",我說那真是天大的冤枉啊!兩個人如果沒有結婚生了孩子,只要去登記出生戶口的時候,爸爸寫一份"認領申請書",孩子的生父就寫上他的名字啦!而且就算沒有另一半,不見得女人就帶不好孩子!更不見得有另一半的家庭就絕對比較幸福美滿。

大部分沒有進過圍城的人都一直擠破頭想進入,而在圍城裡的很多人都想逃離,不管從從到底有沒有結婚,要不要跟小青結婚,相處是他們兩個人的事情,要不要登記也不是從從一個人說了算,小青之前是雲門舞集的老師,論才華論名氣論收入可能都不比從從低,也了解演藝圈是一個比較容易受誘惑的圈子,如果她不想為了那一張紙而結婚我覺得也是很正常的事情,昨天晚上跟朋友在金色三麥聚餐,座席中我們三個人全都是離過婚的,而且還同樣都是付出的比較多的那一個,我們所受的傷都需要好多時間來療癒,所以就算有了那一紙證書,誰能保證你結了婚就不會被迫離婚呢?

強大如謝金燕、黃乙玲及李千娜,經濟獨力養孩子不是問題,精神獨立可以帶給孩子更多的安全感,未嘗不是給孩子一個更好的成長空間,未必不是給雙方更融洽相處的機會,就像歡樂頌2安迪說的:華人的結婚都不是只有兩個人的事情,而是牽扯一整個大家族的關係,如果我們理不清這種龐大複雜的關係,兩個人決定在一起就好,管它世俗的婚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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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淇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