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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人在一起久了,就像左手和右手,即使不再相愛也會選擇相守

因為放棄這麽多年的時光需要很大的勇氣

不管發生任何事情,你還是會牽著你的左手或者右手一直走下去

那.如果左手或右手斷了呢?

 

阿宏是一個很孝順的男生, 三個姐姐都陸續出嫁了

只剩下最小的他在幫忙家裡的螺絲出口貿易

 

阿宏個性很靦腆,休假的時候只喜歡打球, 那年在專櫃買東西認識了小芬

阿宏家住太平, 平常下班已經很晚了,跟小芬見面的時間很少

因為兩個人覺得要已結婚為前提交往,就商量好搬到阿宏家裡住

這樣可以提早跟公婆相處,兩個人也比較容易培養像夫妻般的感情 

小芬在阿宏家裡的時候也會幫忙做家事,但是不管怎麼做, 媽媽就是不喜歡她

任何小事都可以嫌半天.做家事也被嫌動作太慢.浪費水等等

媽媽生氣的認為:哪有沒結婚就住我們家的?我們那年代要結婚才能住在一起的

阿宏告訴媽媽說:時代不一樣阿!提早適應也是好事,免得結婚後才來後悔嘛!!

不過媽媽哪聽的下去!一直為反對而反對.住了2年小芬受不了.就在外面用阿宏的名字買了一間公寓

然後要求阿宏搬出去跟她住在一起.當然阿宏也順理成章認為這是自己的家

經過了3個月甜蜜的生活之後.兩個人開始會為了ㄧ些小事而爭吵

常常會因為兩個人下班都很累了.回家就不想收拾東西而互相看不順眼

也因為買房子付的是同期款.面對接下來的貸款兩個人都沒有做好打算

阿宏回工廠工作的時候並不想跟媽媽說這些.但是在家裡睡的天數越來越多

媽媽也發現了.就請人安排相親.畢竟也35歲是該成家的時候

經過了3次相親都沒有有感覺的對象.而阿宏跟小芬也越來越少見面

兩個人交往了5年.阿宏心裡想或許越來越淡才不會傷害到女生.所以不提分手

卻忽略了沉默是另一種傷害.小芬在等了8個月之後交了新男友.並且在交往後3個月就結婚了

阿宏從朋友轉述得知這個消息.雖然情緒沒什麼波動.心裡莫名的痛了起來

如果...如果沒有媽媽的阻撓.應該自己也結婚了吧...

 

過了3年.阿宏始終沒有再交女友.他認為左手斷了.那就讓自己的右手孤單一陣子吧

或許有一天還會遇到適合的左手.但已經不強求了

在這一段感情當中.我想兩個人都有不對的地方.阿宏不該不清楚媽媽的底線就帶女友回家住

而小芬也不該受不了媽媽的叨念.毫無商量就買房子要阿宏搬出去住

兩個人要成為愛人很容易,但要組成家庭卻很難。因為只靠愛情不能相守一輩子,白頭偕老需要更多東西

比如家人的相處.金錢的溝通.各方面的妥協退讓等等

老公並不是一種身份,而是一種責任,老婆也不是一種暱稱,而是一種守護

成為情侶或許只需愛情,但要做家人,卻需要兩個人的付出、妥協和堅持

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如果是真愛,兩個人都要真心守護才能走長久

在離婚率過半的台灣社會中.希望大家都要更堅持當初的那一份愛

畢竟放棄這麽多年的相處時光也是需要很大勇氣的.祝福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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